面对企事业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再提升和持证上岗工作越显重要,劳动部“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考前培训也迫在眉睫。
为了提高广大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全国高科技教工委管理人才专业委员会按照劳动部要求结合自身管理培训人才优势,决定实施“《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工作,并按照企事业单位需求特聘知名专家依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订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修订)》而设置,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工具,从HR领域的六大模块进行讲解,望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学习。
一、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资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二、培训目标
帮助学员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技能水平,促进学员通过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三、教材、授课内容、师资
教材及课程:课程依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订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修订)》而设置,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工具,从HR领域的六大模块:人力资源规划(含专业基础知识)、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管理能力的提高。
培训师资:全国资深和权威的人力资源专家、串讲专家。
四、报考条件:
助理人力资源师:
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
具有硕士(含同等学历)、具有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工作1年以上;
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
具有高中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工作7年以上。
人力资源管理师:
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
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
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工作6年以上;
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工作8年以上;
具有高中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工作10年以上
五、报名办法及费用:
人力资源管理师每人4800元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每人4200元(含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考试费、证书费、食宿费)请各有关部门统一组织本地区行政企事业单位报名参加培训,各单位也可直接报名参加。报名回执表请传真至会务处。
六、颁发证书:
协助报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管理师》或《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包过)
注:请学员准备一寸蓝底证件照6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现有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三份;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等个人资料邮寄至会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