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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07-9-7 22:09:32浏览次数: 332
 只要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单位就必须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且个体工商户也应参加工伤保险。
   
     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
   
     刘先生早上送孩子上学,怕上班迟到便在某十字路口闯红灯,被汽车撞到,造成左腿骨折。他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不同意。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解答说,按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遇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在交通事故中行人负主要责任(60%或70%以上)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另外,工伤处负责人介绍,在正常工作场所履行工作时受到暴力伤害的应算工伤,但故意挑起事端结果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基础
    
     有一些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时,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有效证明,既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卡、工作证等,致使工伤认定困难,工伤认定的重要前提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受伤员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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